5月23日,浙江省住建厅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新修订的《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该标准从今年12月1日起强制执行。其中,第5.3.1条、第6.2.1条、第6.2.3条、第6.5.1条、第9.2.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四层以上新房标配电梯
随着浙江省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迅速增加,其“上下楼困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都十分关注。为此,标准第5.3.1条强制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必须设置电梯”,从源头上解决老年人的出行障碍,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需要。
空调室外机设置安装平台
明确了空调室外机等设备安装平台,提升了新建建筑安全度。 针对浙江省空调室外机安装缺少专门的安装平台,住户多采用铁质三角支架,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标准第6.5.1条强制规定“住宅应设置安装空调室外机、热水系统机组等设施的设备平台或室外搁板”,在设计环节即作出明确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空调室外机安装的安全隐患。
阳台须有废水排水管
针对住户把污废水通过阳台雨水管网排放至河道,造成河道污染的问题,标准第9.2.11条强制规定“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阳台设置给水管和废水排水管,严禁将洗涤废水排入雨水管道”,同时第9.2.12条规定“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采取技术手段限制阳台污废水排入雨水管,双管齐下规范今后新建住宅污废水排放污染河道问题。
小区要配备智能快件箱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满足群众网上购物取件方便的需要,标准第6.4节规定新建住宅在配套设置信报箱的基础上,宜配套设计智能快件箱,设置智能快件箱时应预留电源接口。
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术语,调整了住宅套型分类和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增加了无障碍设计、室内环境、可再生能源设计等内容。
附:《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