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当前,融资广泛应用于工程项目开发建设中。融资的方式有很多种,你真的都了解吗?下面,就带您盘点一下建筑工程领域采用的4大类融资方式吧!
按照融资方式与特点,可分为贷款融资、债务工具直接融资、股权融资、非传统融资四大模式,具体包含开发性金融、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权、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PPP等模式。详细介绍如下。
一、贷款融资模式
贷款融资是通过向不同金融机构或者主体申请贷款,项目资金。贷款模式审批便捷、手续简单,应用最广,只要满足商业银行贷款条件即可申请贷款融资,不需要额外的行政审批环节。贷款融资包括开发性金融、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模式。
1.1 开发性金融
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中长期贷款,将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发挥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作用,提供成本更低、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
1.2 商业银行贷款
项目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融资。其运作主要包括申请贷款、审查评估、签订贷款合同、还本付息四个环节。优势在于融资程序简单、环节较少,对融资企业和项目公司资质要求比发行债券低;劣势是融资成本较高,对项目资本金要求严,需其自身商业价值高。
1.3 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住宅项目中,还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融资,其运作模式与商业银行模式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是提供贷款资金,但并不自行发放贷款,而是委托商业银行贷款给承建企业。
二、债务工具直接融资模式
债务工具直接融资模式由承建项目的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各类融资债务工具来获得资金。融资企业和出资人通过债务工具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关系到期后融资企业向出资人支付本息。债务工具直接融资可分为债券融资和资产支持票据融资两种。
2.1 债券融资
由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常见的形式主要有四种: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中前三种很类似。
债务融资受政策限制较多,通常受两方面制约:一是融资项目的资本金,二是可覆盖债务本息的项目现金流。尤其是对不具备盈利条件的项目。在这两个约束条件下,贷款规模和大额低息长期性的贷款的获得有一定限制。大多数的融资平台无法达到发行条件,且易受到宏观调控政策(如:从紧的货币政策,收缩银根等)的制约。
2.2 资产支持票据融资
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融资的方式。资产支持票据是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发行企业有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资产,如既有债权(回收款和应收账款)、公共交通收费权等收益权资产;二是资产在法律上权属明确并且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三、股权融资模式
股权融资指出资人通过收购融资企业股权方式向企业和项目注入资金,然后通过股权溢价回购、转让或分享企业利润取得投资回报。这种模式可分为股权融资和产业基金融资。
3.1 股权融资
项目的承担企业或者公司,通过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项目所有权以及质押股票等形式,引进新的股东和资金。对于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开发企业或项目公司无须还本付息,但要向新股东即出资人分享企业利润。有直接上市融资、间接上市融资(借壳上市)和上市再融资三类。
其中,上市再融资指由已经上市的公司承担项目时,通过再次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行为,主要有配股发行和增发发行。其中增发新股又分为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新股,定向增发只向特定不超过10名对象发行股票。有除手续费、发行费等中间费用外,没有其他成本,没有还本付息压力的优点。但对融资机构资质要求高,必须是上市企业。
3.2 投资基金融资
通过吸引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注资,是一种阶段性的股权融资。投资基金,是指以信托、契约或公司的形式,通过发行基金证券将众多社会闲置资金募集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出资比例分成。目前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类别有公用事业型、房地产型、高科技型。
股权融资较债权融资的优点在于融资规模大、企业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但是门槛较高,资本市场对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要求比较严格,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收益和较高的回报率,只适用于可经营性的基础设施。
四、非传统融资模式
非传统融资指筹资企业借助信托公司或基金子公司,由这些金融机构设计和发售金融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再由信托公司或基金子公司通过贷款或者股权形式将资金注入筹资企业。
4.1 信托计划融资
指筹资单位借助信托公司获得融资。信托公司发行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然后以信托贷款或者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筹资单位,待项目产生收益后收回信托资金和收益再退出企业或项目。
根据资金注入方式,信托融资分为贷款型和股权型。贷款型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投资者委托,以信托合同的形式集合资金,再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注入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后者定期支付利息并于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偿还本金给信托公司。股权型是指信托公司募集资金后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收购股权或增资扩股)向项目公司注入资金,同时项目公司或关联的第三方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如两年)后溢价回购信托公司持有的股权,信托公司收回资金与收益。
4.2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
指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借助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融资。基金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合同或者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然后通过权益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注入项目企业,待项目产生收益和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由项目公司回购权益,基金子公司收回资产管理计划资金和收益。
非传统融资方式风险较大。对于信托、理财、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因为多涉及“影子银行”,存在融资透明度和规范性问题,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下,难以有效监管,会对银行体系造成潜在风险。此外,这些方式只适合于经营性的、收益比较高的项目,故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