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共七个标段,前五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均是被5人共同操纵产生,性质极其恶劣。
各位评标专家:
近日,李强、赵银拢、齐文艳、何志军、吴富文5名评标专家相互串通,操纵评标,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刑。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犯罪事实
2018年8月2日至8月5日,李强、赵银拢、齐文艳、何志军、吴富文作为省综合评标库专家,被随机抽取参加鹤壁市淇滨区2018年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项目的评标活动。5人接受请托人高额好处费,相互串通,瓜分标段,共同给请托人委托公司打高分,违规操纵评标结果,该项目共七个标段,前五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均是被5人共同操纵产生,性质极其恶劣。
经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5人均触犯刑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缓期一年到二年不等。
二、警示提醒
李强、赵银拢、齐文艳、何志军、吴富文5人,无视法律规定,故意犯罪,最终承担了法律责任。就案件可能涉及到的几点法律相关规定特提醒大家:
(一)关于对共同犯罪相关的警示提醒
5人共谋操作评标并获取好处费,有共同收受他人贿赂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最终法院并不以每人实际收受好处费金额认定受贿金额,而以5人受贿总额认定每人的受贿金额。
(二)关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相关的警示提醒
5人受贿金额超过六万元,已触犯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关于对公职人员犯罪相关的警示提醒
受贿属于故意犯罪,公职人员一旦故意犯罪,不论是否缓刑,均被开除公职。
三、有关要求
希望各评标专家吸取李强等5人的沉痛教训,引以为戒,敬畏法律、遵纪守法,珍惜自由、珍惜荣誉,万不可心存侥幸,为了蝇头小利,践踏法律红线,给人生留下永远的污点。同时,希望各位专家争做正义之士,发现有专家疑似操纵评标或发现有专家在微信等聊天群组主动泄露评标评审信息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管办举报。
请各位评标专家,在以后的评标评审活动中,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职责,共同维护好我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环境。
附件:警示提醒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款
2020年11月17日
警示提醒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款
1.《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扩展阅读
1、2020年9月29日,四川省评管委通报:
19名评标专家被取消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评标,其中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到11年不等。
7名评标专家被禁止6个月评标。
2019年,据四川政府采购网通报信息显示,至少80名评审专家因为各种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罚名单结果在网上公示。
2、2020年9月至今,湖南长沙公布了6批评标专家违规违纪处理情况,26名评标专家被通报。
3人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2人被暂停评标一年
2人被解聘
19人被通报批评
3、2020年7月,杭州建设工程招标网通报:
部分评标专家在多次收到参评短信后未履行评标义务,其中拒不参加评标5次以上的有469人,10次以上的有28人。
今后将对连续多次不参评、明显不具备履职能力的专家予以劝退出评标专家库。
4、评标时迟到、递纸条、算错数……24人被通报,8人暂停评标一年!
参与过工程招投标,总不免遇到一些奇葩的人和事。
1月25日,广西柳州一次性通报24个评标专家。这24人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评标迟到15分钟及以上
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而影响正常评标
故意拖延评审时间
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
通过手写纸条方式递于其他评委浏览
评审时存在资信评审错误
评审时存在分数汇总错误
编写的评标报告内容不完整,未记录联合体投标人信息。
最终,决定对:
麻高、骆建华、陈婕、于芳、张雁秋、张浩元、甘瑞彬、黎绍武等8名评标专家管理考核扣20分,并自2019年1月25日起暂停12个月评标专家资格。
胡昆平、姜红文、张浩元、赵立林、莫达、胡敏、卢彬彬、郭剑珊、龙金荣等9名专家管理考核扣5分。
韦柳霞、梁崇宏、李凤新、陈策、刘宁生、赵泽霞、邹卫东等7名评标专家管理考核扣3分。
5、评标专家库专家“抱团”腐败,多人获刑、10余人取消评标资格!
2018年10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被告人王银儒、张勇、彭晓云等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显示,这三个人都是四川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这3人利用担任四川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在工程评标方面谋取利益,最终:
王银儒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与其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张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彭晓云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8年8月,四川攀枝花市发改委对全市近三年来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六起典型违法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是四川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黄大全受贿案;
二是四川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刘新受贿案;
三是四川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王银儒受贿案;
四是个体工程承建商刘露行贿案;
五是个体工程承建商蒋发春行贿案;
六是金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受贿案。
2018年3月,23个评标专家被通报
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官网,今年3月发布了附菊华、郑璞、黄雪红等二十三位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
从通报来看,其中20位专家存在该回避未回避等违纪行为,附菊华、郑璞、黄雪红3人则犯下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