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在工程招标活动中,评标方法主要有:有标底评标法和无标底评标法。

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内涵差别在于:

一是招标单位在招标工程中是否编制标底;

二是评标时是否以标底为基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考评评分。

有标底评标

有标底评标的评标定标方法通常分为:

1. 单一标底评标法

单一标底评标法是在评标中以业主标底作为衡量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

这种方法的优点:操作方便,简单明了。

但是它对于标底的要求较高:

第一,要求标底做的正确,不能有稍大的遗漏和失误;

第二,要结合目前的市场经济实际情况,下浮一个适当的幅度,达到一个合理低标价的水平;

第三,在编制标底时,保密性要求很高,但是因为在市场供求失衡的情况下,一些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时有自己的主观倾向性,或因碍于关系、情面,总是希望自己想用的施工队伍中标,所以标底泄漏现象时有发生,保密性差。因此标底编制人员的压力很大,标底编制人员一般不愿承接这种标底的编制,故目前这种方法已较少采用。

2. 复合标底评标法

复合标底评标法是指在确定评标标底时,将业主标底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按一定的比例权重相复合,组成一个复合标底,并以此作为衡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的方法。

如在一次招投标中共有六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则在评标时,将业主标底乘上一个权重X,六家投标单位的报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上一个权重Y,其中X+Y=1,X、Y的具体数值必须在开评前由投标领导小组临时决定,这样得出一个评标标底的方法就叫复合标底法。

用这种方法得出的评标标底,其最大优点就是减轻了标底编制人员的压力,而且还相应地淡化了业主标底,只要标底编制中没有很大的遗漏和失误,就不会因此造成投标失败,也同时使人为泄露标底的情况得到控制,因为即使有个别投标单位千方百计地设法探知到了标底,也无法同时能探知到其余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毕竟招标投标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同行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所以复合标底能较好地保证评标标底的保密性。

然而因为是复合标底,在其操作中,为了保证评标在同一口径上进行评价,因此在计算复合标底中,不但要计算各单位的平均值,同时还要计算其它各种在评价报价中应该统一考虑的因素,因此计算工作量较大,比单一标底法麻烦得多;其次由于在复合时要取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一旦在投标中有一家或二家投标单位报价不准,投了一个高价,这样就可能把整个评标标底抬到一个较高的水平,或因为标底编制人员在标底编制中不甚负责,标底编得较高,最终可能会造成高报价者中标,反而使投了合理低标价的投标单位不能中标,给业主造成了经济损失,因要支付较高的工程费用,使招标的最终目的即合理地降低工程造价没有达到。

不过虽然复合标底法存在着种种的不足之处,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优点,因此目前还是较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无标底评标法

       无标底评标法即在业主招标过程中不设标底或者即使设标底也不作为评标标准,业主只需提出一个评标的标准和方法即可的一种招标方式。

       无标底招标的评标定标通常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1. 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后报价最低者中标的评定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

(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配备、施工技术能力、以往履行合同情况、临时设施的布置等进行评估,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标准评定,不合格的投标被拒绝。

(3)对投标报价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标合格的投标进行投标报价评估。在评估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校核后,确定评审报价,并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4)对报价答辩结果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行报价答辩,认定报价不低于成本后,即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如被认定为属于低于成本的报价,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并依次对下一名次投标人进行报价答辩,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写出评标报告。

2. 综合评定法

       综合评定法是指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中标的评定标方法。

       综合评定法通常采用以计分为基础的评定方式。评定内容由技术标、商务标和项目班子配备三部分组成。按工程类别不同设定三部分的权重,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的权重为30%-60%,商务标的权重为30%-60%,项目班子配备权重为10%-30%。

       不设标底不存在标底泄露问题,消除了暗箱操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有效地遏制了招标投标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由于招标过程的评定标准严格、明确,使得人为操作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招标人和评委会对中标人确定的主观因素逐渐被消除。

       另外无标底招标规范了建筑市场各方的行为,节制了转包行为的发生。由于项目一般中标价格都较低,中标人必须尽心尽力地去完成项目才会有所盈利,并且投标企业在报价时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利用企业自身的先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上采用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以降低工程施工成本,节约工程支出,因此其管理费用和施工成本相对是最低的,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工程投资。

       这种方法采用了量价分离的科学形式可消除标底编制不够正确对招标投标过程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有利于降低造价,更加符合市场科学的要求,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竞争机制。

       然而,与此同时,没有标底,一方面业主缺少了衡量工程造价的标准,感到心中无底;另一方面业主也担心万一有几家投标单位相互联合哄抬标价或压低标价,则可能会造成高标价中标或低于成本价中标。因此目前这种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这是一个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