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筑龙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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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水
埋藏和运动于地面以下各种不同深度含水层中的水。
(2) 含水层
充满地下水的层状透水岩层(土层),是地下水的储存和运动的场所。
(3) 隔水层
不能透过和给出水量,或透水和给水均微不足道的岩层(土层)。
(4) 承压含水层
位于两个连续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
(5)承压水
充满于两个隔水层(弱透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水。
(6) 潜水
位于包气带下第一个具有自由水面的含水层中的水。
(7) 地下水位
饱和带地下水自由潜水面或承压含水层水头的高程水头。
(8) 水头
以液柱高度表示的单位质量液体的机械能。
a、应严格遵守“按需减压降水”的原则,综合考虑环境因素、安全承压水位埋深与基坑施工工况之间的关系,确定各施工区段的阶段性承压水位控制标准,制定详细的减压降水运行方案。
b、降水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减压降水运行方案。如基坑施工工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或修改降水运行方案。
c、所有减压井抽出的水应排到基坑影响范围以外或附近的天然水体中。现场排水能力应考虑到所有减压井(包括备用井)全部启用时的排水量。每个减压井的水泵出口应安装水量计量装置和单向阀。
d、减压井全部施工完成、现场排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一次群井抽水试验或减压降水试运行,对电力系统(包括备用电源)、排水系统、井内抽水泵、量测系统、自动监控系统等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e、降水运行应实行不间断的连续监控。对于重大深基坑工程,应考虑采用水位自动监测系统对承压水位实行全程跟踪监测,使降水运行过程中基坑内、外承压水位的变化随时处于监控之中。
f、降水运行正式开始前1周内应测定环境背景值,监测内容包括基坑内外的初始承压水位、基坑周边相邻地面沉降初值、保护对象的初始变形以及基坑围护体变形等,与基坑设计要求重复的监测项目可利用基坑监测资料。降水运行过程中,应及时整理监测资料,绘制相关曲线,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g、当环境条件复杂、降水引起基坑外地表沉降量大于环境控制标准时,可采取控制降水幅度、人工地下水回灌或其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h、停止降水后,应对降水管井采取可靠的封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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