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范围:设计各主要工种(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等)专业负责人应有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担任
2、依据违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3、计分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部分行为记分: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受聘职业的。(一次记12分)
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担任勘察设计负责人,或仅挂名而未实际履职的(一次记12分)
5、本办法: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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